8月8日晚,东莞交警东坑大队在东坑镇东兴西路角社七队路段设点开展常态化夜查酒驾行动,做好2021年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交通安全防线。其间,民警在半个小时内,接连查获两个因感情问题而第二次酒驾的“醉猫”。

当晚11时13分许,王某驾驶粤SF****2号牌小型汽车经过岗点时,被东坑交警大队执勤人员拦截检查。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发现王某达醉驾标准。经过抽血鉴定,结果是84.52mg/100ml。当民警要求王某出示驾驶证时,发现另有蹊跷,原来王某不是第一次酒驾,早在1月7日,他在企石镇同样因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这次再次被查,其行为属二次酒驾且无证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询问王某为何无视法纪,在吊销驾驶证期间再次酒后驾驶?王某解释因家庭纠纷,其与妻子面临离婚的危机,为了挽回夫妻感情,于是没顾得上自己喝过酒,冒险开车到东坑找妻子沟通,没想到被东坑交警大队查获。
无独有偶,离王某被查不到半小时,当晚11时35分许,在同一个执勤点,田某也因醉酒驾驶被查获,其抽血鉴定结果高达189.17mg/100ml。后经核查,田某曾于2020年4月30日在东坑镇科技路因酒后驾驶被查处,今年1月份才重新恢复驾驶证,真是好了伤疤又忘了痛。据田某自称,自己也知道喝了酒是不能开车,但与未婚妻多日未见,今晚非常想念她,所以就抱着侥幸的心理开车上路来东坑找未婚妻,驾驶证失而复得,得而再失,自己也是好后悔。
东坑交警大队民警表示,一次酒驾,终身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终生记录在案,无论何时何地,再次因酒后驾驶被查处均属于“二次酒驾”。王某、田某屡教不改,重蹈覆辙,将面临从严从重处罚。
目前,王某、田某已被采取刑事措施,他们将面临法律的严惩。东坑交警大队民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感情诚可贵、酒驾非儿戏,无论因何种原因、理由而酒后驾驶都是不可取的,广大驾驶员切勿以身试法,自觉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
文字:李健武
摄影:东坑供图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