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广东交警最新情况通报来了!这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
i东莞 2021-07-02 11:47:23

▲朋友圈截图

“交警福利,车有违章的,今天可以免一单!但只限今天,只限首宗违章!”昨天,东莞人的朋友圈被这样一则消息刷屏,不少东莞车主朋友昨天看到这则消息后,纷纷打开交警12123App处理交通违章行为,发现当前太多人打开12123App,导致App都难以打开,记者昨晚10时左右也尝试打开12123App,一直显示“网络异常,请稍后再试”,刚刚记者又尝试打开,发现12123平台系统正常登录了,不过因为记者一直遵守交通规则,没有违章需要处理,所以昨天也无法验证这条消息是否属实,但朋友圈不少东莞人亲测说:“真的!刚处理了一宗,0元!”

情况通报:不是所有违章都免罚

今天(7月2日)一早,记者又关注了一下东莞人的朋友圈,发现今天有朋友打开12123处理违章,依然可以“免单”,难道不止“限昨天一天”?也不止限于“首宗违章处理”?

▲朋友圈截图

于是记者细看昨天22时40分,广东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情况通报明确写着:“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2021年7月1日开始,广东公安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作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记分。”

也就是说,从昨天(7月1日)开始,广东公安机关对省内发生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作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记分,并不限于昨天朋友圈刷屏的“仅限今天”、“首宗违章”等网传消息,所以今天车主朋友处理违章发现也能“免单”。

▲广东交警微信公众号发布“情况通报”截图

但很多东莞人关心,广东交警这份“情况通报”里提及的“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和“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具体是指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呢?记者发现不少网友处理交通违章“免单”的截图上显示,“免单”的行为多是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至于还有哪些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能“免记分免罚款”?刚刚,广东交警发布了最新通报!为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广东公安机关自2021年7月1日起,对7种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免于处罚,对10种一般交通违法行为的首次违法给予警告处罚,对8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处。

一、“轻微违法免罚”情形

(一)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

(二)驾驶室放置物品妨碍安全;

(三)机件不全;

(四)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的;

(五)机动车在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道路上,不在道路中间通行的;

(六)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的;

(七)挂车机件不全的。

二、“首次违法警告”情形

(一)不按规定停车的;

(二)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三)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

(四)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五)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六)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仅限驾驶货车首次超载10%以下,消除违法状态后);

(七)机动车从匝道进入或驶离高速公路时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八)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

(九)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十)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三、“严重违法严查”情形

(一)酒驾醉驾;

(二)严重超速;

(三)超员超载;

(四)疲劳驾驶;

(五)高速公路违法停车;

(六)变更车道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不包括“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七)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

(八)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 提醒 /

警告处罚也属行政处罚

广东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和车主朋友:

1.广东交警在推出上述工作措施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严重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违必纠、有违必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2.警告处罚也属行政处罚,切莫心存侥幸。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守法出行、文明出行。

广东交警将对上述措施相关细则持续进行解读,请继续关注i东莞相关跟进报道。

文字:莫凤英

摄影:朋友圈截图、东莞交警微信公众号

编辑:王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