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统计局公布了最新数据,2020年,东莞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903元,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825元;东莞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9601元,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633元。
记者从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东府〔2018〕120号),从2021年7月起,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相应调整,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将提升至近140万元。

▲2021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及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金额有变化
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以城乡居民、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医保个账的参保人,缴费基数执行上年度全市医保个账参保人员月平均缴费工资。
据统计,2020年,全市医保个账参保人员月平均工资提升至7859元,因此,缴纳金额也有相应提升。以职工身份参加医保个账的人员以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不受此次变化影响。
医保个账参保人本人工资上下限也有所调整,最低不低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6633*60%=3979.8元/月),最高不高于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6633*300%=19899元/月)。

▲调整基数及最高限额对比
最高支付限额升高
根据《东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连续参保缴费时间满2年的参保人,其基本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
据此,参保缴费时间满2年以上的,每年度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最高限额增加了近5万元/年,重大疾病保险最高限额增加了近7.5万元/年。
这也意味着,从2021年7月起,基本险与大病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上调至近140万元。
文字:钟晨 通讯员 廖乐
摄影:市医保局供图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