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谁“偷”了我的脸
i东莞 2021-03-17 20:11:19

科技进步日新月异,如今一张脸便可走天下,乘车、门禁、打卡、支付等都能依靠刷脸完成。但同时,这让人脸信息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个人隐私。

日前,央视“3•15”晚会曝光了科勒、宝马等商家在门店入口处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窃取人脸信息。在商家被纷纷谴责的同时,也让人陷入了深深担忧:我的脸如此重要却又如此容易被“偷”,我的安全该如何守护?为此,东莞日报记者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咨询业内专家等方式,揭秘“偷脸”背后的故事。

▲喜茶汇一城店门口的监控摄像头

现象:超半数人表示被“偷”过脸

央视“3.15”晚会曝光科勒、宝马、喜茶等门店窃取人脸信息后,品牌方纷纷进行了回应,表示将进行整改。整改将会是事情的结束吗?有网友并不买账。现居东莞的潘先生认为,目前监控摄像头在商店的应用已经十分普遍,但普通市民并不能识别摄像头是否具备人脸信息采集功能,那没曝光的窃取人脸的商家还有多少?

为此,记者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目前监控摄像头的应用情况及其对市民的影响。本次调查发放106份问卷,回收106份有效样本,其中,超过半数的市民表示自己被“偷”过脸。

“刷脸”已经屡见不鲜,此次调查就有44.43%的被调查者表示自己经常会遇到刷脸场景,但同时有64.16%的被调查者担心刷脸场景的过多使用会有安全隐患。加剧这种担心的是,超过一般的被调查者已经意识到,监控摄像头在商家门店的应用已经普遍,并且他们遇到过在不知情或者被强制状态下,自己的脸部信息被窃取。有24.53%的人表示自己经常收到一些商家的短信、电话、邮件和广告推送,而自己只是在门店逛了一下,并未留下个人信息。另有38.68%的人表示自己偶尔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不知情就被“偷”了脸,算不算侵犯我的个人权益?近六成的被调查者认为这类行为侵犯了个人权益,还有近两成的人表示自己十分排斥和讨厌这种做法,事关自己人身安全应当进行防范。

走访:门店称摄像头仅用于安防

被曝光使用可采集人脸信息的监控摄像头的商家名单中,赫然出现喜茶、良品铺子、晨光文具等大众熟悉的商家,不仅让人担忧:是不是人人都可以拿到我的脸部数据?

记者走访了东莞市第一国际附近的商圈店铺,发现监控摄像头已经十分普及,几乎每家都有,一些小型便利店也有安装,有的店铺甚至有多个摄像头。记者观察发现,饮品和餐饮店铺相对较多,食品制作区会安装多个摄像头。这些摄像头能“偷”脸吗?对此,多个商家回应:不会采集人脸数据,只用于安防。

记者也对被曝光使用“偷脸”摄像头的品牌门店进行了走访。记者看到在汇一城喜茶的大门外,大门左上角和右上角就各有一个摄像头,摄像头没有标志不明品牌。饮料制作区内安装有ulucu的摄像头,非被曝光品牌。该店店长许咏诗告诉记者,店内摄像头都是由公司总部统一安装,门外摄像头具体什么品牌不清楚,“但不是万店掌的摄像头。”她表示目前门店还没接到公司总部要进行自查或者拆除摄像头的通知,门店摄像头仅用于安防,不会窃取市民信息。

记者在名创优品、良品铺子、晨光文具门店依然看到多个摄像头,没有进行拆除,有店铺回应“正常管理需要,店内有张贴‘您已进入视频监控区’的标识。”

律师说法: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属于违法和侵权

潘先生认为,监控摄像头是否具备采集人脸的功能市民无法识别,最重要的是商家“偷藏”我的脸,是否违法行为?我们该如何保护和预防?

为此,东莞日报记者咨询了法学博士、云南刘文华律师事务所刘文华律师,刘律师表示未经同意采集个人信息属于违法和侵权。个人信息处分权归于公民个人,目前《个人信息保护法》尚未出台,收集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按照民法的一般原理进行,即应当取得本人的同意。《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提到,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刘律师提醒,人脸信息是个人信息的一种,人脸信息可结合消费过程中留下的姓名、手机号、银行账号等信息,可以锁定到特定的个人,人脸信息的泄露,可能导致我们的手机银行或个人网络账号被盗,或者导致与人脸相关联的其他个人信息的泄露,导致个人受到广告信息的骚扰。商家经营过程中非法收集人脸信息,应当由市场监管局进行监管,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管局行政投诉,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投诉,或者民事起诉。

专家建议:普通市民不用过多担心信息泄露

个人信息泄露带来无穷麻烦,攸关财产安全、人身安全,但东莞先知大数据有限公司CEO、数据科学家余旸教授认为,普通市民其实不用过分担心人脸信息被摄像头记录后,引发财产和安全风险。“个人具体身份信息和财产信息泄露风险比较小。”

余旸表示,一些商家在利用视频数据来做对客户行为的结构化分析,为用户群进行画像,提高把握潜在客户的精准度。例如商家试图掌握某个客户在什么时候去了哪家门店,进入门店多少次,待了多久的时间,在某个展示区域停留比较久等。但这些分析仅停留在行为模式上,对于特定客户姓名、职业、年龄等信息不会涉及。随着数据隐私保护相关法律的完善,对视频数据的分析也会做进一步的规范和约束。但是最近几年,的确有些商家在采集人脸,动作、步态等生物信息,并且将这些数据商用,泄露用户隐私,这是明确的违法行为。“商家把掌握的人脸信息与人脸库、银行交易等数据进行对接,技术上和理论上是可行的,但现实可操作性非常小,所以只要在权限方面把控得当,不会出现大的风险。当然,有无良商家通过泄露个人行踪达到某种目的,从而对百姓造成困扰的可能性也存在。不过目前东莞商业场所所用摄像头大多尚不具备人脸抓取,比对和存储的功能,采集视频数据也大多用以回溯、查询。对于百姓来说能起到震慑不法行为、特殊事件可溯等安防提升效果,也不会涉及隐私泄露。”

余旸认为,通过外貌、声音、行为等进行个人身份鉴定的生物识别技术是一把双刃剑。这既可以保证你的安全,但被滥用和误用也会形成安全隐患。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在数据安全、数据权限控制上要格外谨慎,相关个人数据安全、隐私保护的立法也需要尽快完善。

文字:向连

摄影:向连

编辑:张东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