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东莞正式实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具体分为新办供地项目和变更用地项目两种情形。
优化全流程线上审批系统后,新办供地项目只需在线填报申请表,无需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材料压缩80%以上,办理时限不得超过9个工作日。
市镇协同审批
据《关于推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合并办理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将“两/三次申请、先后办理、互为前置”改为“一次申请、并联办理、同步出证”,分为新办供地项目和变更用地项目两种情形。
具体而言,新办供地项目,合并“用地批准”(出让合同,划拨决定,用地批复) 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变更用地项目,合并“建设用地使用条件变更”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此前,二类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已经下放各镇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用地批准需合并办理,需进一步加强市自然资源局和镇级部门协同、自然资源分局和规划管理所(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同的工作机制。新办供地的项目,压缩审批链条,将“两级办理”改革为“一级办理”,直接由市自然资源局(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科)统一收件、统一审查、统一出证,原由镇街规划管理所负责的现场踏勘和二类项目审批均予取消,最大限度便利建设单位办理业务,提高审批效率,落实“减事项、减环节、减时间、高效率”的改革目标。变更用地的项目,保留镇街规划管理所对二类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的审批权限,通过健全协同审批机制加强衔接、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全流程线上审批
市自然资源局优化全流程线上审批系统。建设单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统一进行电子化报件。其可通过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上报建系统(或者由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市民办事中心、属地镇街自然分局、规划管理所窗口提供电子化报件协助和指导服务。

新办供地的项目,只需在线填报申请表,无需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材料压缩80%以上;变更用地的项目,申请材料从23项缩减为5项。凡属自然资源部门制作或保存的用地审批、规划审批、不动产登记等材料,以及可从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其他部门前置审批结果,均由部门自行核查,无需建设单位提供。
审批流程中所有审查、审批环节均在系统线上提交意见和签名确认。明确审批流程中每一项审查要点和审查标准, 每一环节需审查事项以表单形式罗列后由经办人进行勾选确认,审批全程留痕,减少经办人自由裁量权。

新办供地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用地批准办理时限不得超过9个工作日;变更用地的项目,办理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其中,工业、仓储项目办理时限不得超过8个工作日。
文字/付碧强
摄影/市自然资源局供图 视频/无
编辑/符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