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及时制止!俩少年骑乘电动车在车流中穿行
i东莞
2020-08-20 19:17:19
不戴安全头盔,穿着人字拖鞋,两名未成年人合骑乘一辆超标电动车穿行在车流中,还好被交警发现及时制止。8月20日14时40分许,在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石排公园路段,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车流中左冲右突,车上驾乘的2人都没戴安全头盔,稚嫩的脸嘴看上去都还是孩子。正在该路段执勤的石排交警大队民警连忙上前将这辆电动自行车拦下。

“我13岁!”面对交警询问,骑车男孩自称只有13岁,后面搭乘的男孩只有12岁。交警检查发现,俩少年除了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脚上也都穿着一双人字拖鞋,并且骑乘的还是一辆超标电动自行车。
随后,民警对赶来现场的家长和2名少年进行了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家长及孩子都表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对交警及时发现并制止孩子的违法行为表示感谢。
据交警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在道路上驾驶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管理范畴。由于未成年人不能办理轻便摩托车驾驶证,所以未成年人驾驶超标电动车属于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交警提示: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尚轻,反应及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差,驾驶超标电动车、燃油助力车非常危险!一旦遇有紧急突发情况处置不当,极容易酿成交通事故悲剧。
交警提醒广大家长,暑期尚未结束,希望家长一定要为孩子的安全着想,切实做好对孩子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监管看护,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纵容孩子的交通违规行为,避免放任孩子发生意外。
全媒体记者 见习记者 刘维佳 记者 甘劼伟/文
石排供图
全媒体编辑 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