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七一、防风险、保稳定|焊工先上岗后考证?不可以!
i东莞-应急365 2021-06-11 09:40:44

焊工难招,为了赶单生产,企业竟忽视安全,安排无证人员到特种作业岗位作业。执法人员反馈问题后,企业负责人还希望能让作业人员“先上岗作业后培训考证”。

这是6月8日东莞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发现的情况。当天,东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科联合东莞市应急管理局望牛墩分局执法人员到望牛墩镇两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其间,执法人员发现两企业均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等问题。对此,市应急管理部门已责令企业停止作业并限时整改。

镜头 1

东莞市金企实业有限公司

车间12名焊工作业 全为无证上岗

■东莞市金企实业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

6月8日上午9点20分,东莞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来到望牛墩镇镇南路韩桥工业区的东莞市金企实业有限公司,对企业开展动火作业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走进焊接车间,多名焊工正拿着设备对金属板材进行焊接。执法人员核查,现场作业的焊工共有12名。

在实地检查企业生产车间后,执法人员来到企业的办公室,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找来台账资料,并准备核查焊工的特种作业资质。

企业生产负责人拿来了一叠资料放在桌面上。执法人员逐一翻看,但未找到该企业焊工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

再三询问之下,企业生产负责人才从资料中翻出一张培训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显示,企业12名员工于6月3日报名参加了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项目培训,并计划在今年8月参加由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的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考试。

“这不是特种作业操作证!证明内容也只能说明你们有员工正在参加培训、考证,但不能证明这些员工就已具备焊工的从业资格。从事特种作业,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特种作业操作证),才可以上岗作业!”执法人员指出。

随后,执法人员找来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童先生,重申特种作业要持证上岗。童先生试图作解释,希望执法人员能“网开一面”。

“持证上岗是应该的。但我们现在要赶工单,加上这批焊工我们已经组织他们培训、考证,能不能让他们边考证、边作业?”童先生说。

执法人员当场也做出了回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持证上岗,这是国家法律明确要求的。守法是挣钱的根本,也是每个公民都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希望你们企业要积极支持配合。”

另一名执法人员也补充说:“处罚并非最终目的。希望企业真正重视安全,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据悉,当天市应急管理部门发出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作业(烧焊)。同时,针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作业,以及企业对特种设备液化氧气、液化氮气、液化氩气、液化二氧化碳未做好物理隔离的安全防护等7个问题,市应急管理部门也发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在今年7月8日前完成整改,并依法对其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镜头 2

东莞市翌晟家具有限公司

隐患逾期不整改 企业被责令停止作业

■执法人员在东莞市翌晟家具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除尘系统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上午10点44分,东莞市应急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又赶往望牛墩镇镇中路的月亮城工业区,对工业区内的东莞市翌晟家具有限公司开展检查。

在企业入口不远处,执法人员见到3名焊工正在作业。市应急管理部门的执法人员上前找到一名焊工。但这名焊工闪烁其词,只表示刚到企业工作一两个月,其他信息不愿透露。

紧接着,执法人员来到该企业的金属打磨车间。该车间的除尘系统所采用的是干式巷道式构筑物除尘风道,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在该车间的干式重力沉降室,执法人员走进后看到旁边窗户的玻璃上已布满了黑色粉尘,挡住了窗外的视野。在窗台、地面处,也能明显看到大量粉尘沉积。另外,重力沉降室内所放置的一台非防爆型排风机,也不符合安全要求。

检查完各生产车间后,执法人员来到企业的办公室,查看企业的台账资料。

执法人员发现,企业安全生产台账资料里除了1张营业执照和2020年11月、今年5月的两份社区安全员巡查表外,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资料均没有建立。

“今天检查发现的不少问题,其实之前在社区安全员巡查时已经查出类似问题并明确提出了整改要求,为什么不进行整改?”在梳理出有关问题后,执法人员向企业负责人童小姐提问。

据悉,该企业被查出存在特种作业人员(焊工)未持证上岗作业、金属打磨车间的除尘系统采用干式巷道式构筑物除尘风道、金属打磨车间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整体不防爆等7项问题。

沉默了数秒后,童小姐以“市场经营压力大”为由进行解释。

执法人员又对执法依据和处置结果作了说明。当得知应急管理部门责令企业停止作业后,童小姐顿时紧张了起来。

“整改需要时间。现在订单任务很重,能不能不停工啊?”她表示。

“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消除,明知法律不允许的还坚持做,难道要等到出了人命事故才后悔吗?”执法人员的回复,让童小姐语塞了。

最终,市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责令该企业停止作业(烧焊),停止使用相关设备、设施,并要求企业限时完成隐患的整改工作。

文字:伍江

摄影:程永强

编辑:唐嘉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