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危废环境违法案件频发,横沥四部门联手研讨打击
i东莞 2021-03-27 19:14:27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日前牵头召开涉危废违法案例研讨会,来自生态环境、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四个部门的执法人员,就近期办理的多宗环境违法案件所涉及的事项进行研讨,为联合执法夯实基础。

会上,各部门围绕2019年3月横沥新四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水边村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村尾村“污水河”案等案件,就危废与非危废混合后的数量认定、证据收集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通报了新四村案件的审理情况,并针对该案危废混合非危废后的重量提出相关意见。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对水边村案件中危废混合雨水及其他非危废后的重量提出疑问。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横沥分局对上述两个涉危险废物案件作进一步说明,并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5085.7-2019)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危废混合非危废后数量的认定问题进行解释,同时就村尾村案的犯罪性质及其罪名认定与其他部门展开讨论,明确办案方向。

在研讨会上,与会各方就证据的收集、案件办理、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等达成共识,进一步明确环境违法案件的办理标准,提出规范化执法的要求,为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查办涉危废刑事案件提供指南,有效解决办理污染环境案件中遇到的问题,更加有力地打击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

文字:周桂清

摄影:周桂清

编辑:张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