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撞上”中秋节,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新华社 2020-09-25 21:57:12

新华社北京9月25日电(记者姜琳)今年国庆假期恰好“撞见”中秋节,假期叠在一起长达8天。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假期不得不加班,那么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记者25日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10月1日至4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报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间,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公司未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员工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人社部调解仲裁管理司负责人建议,员工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当事人也可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调解并不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了这些法律途径,员工遇到这种情况时,还可以向单位住所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察部门举报。”这位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