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产案件审理时间都很长吗?
答:不是。近年来,国家对破产法律制度的实施日益重视,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对于符合快速审理的破产案件,在程序上对管理人开展工作提出明确期限要求,并在破产法规定的弹性期间内将债权申报期限限定为30日,审判效率不断提高。
2.适用快速审理程序的破产案件,通知和告知的方式有哪些?
答:对于需要通知或告知的事项,人民法院、管理人可以采取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简便方式通知或者告知债权人、债务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
3.进行快速审理的破产案件,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有哪些?
答:进行快速审理的破产案件,在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债权人会议可采取现场方式、网络在线视频、即时通讯、通讯群组、书面等方式召开;除现场表决外,可采取书面、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讯、通讯群组等方式表决。
4.如何将对管理人(清算组)的履职监管落实到日常办案中?
答:人民法院通过工作报告制度、个案评价等方式督促管理人忠实履行职责。除重大事项或其他紧急事项应即时报告外,管理人还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按照工作流程提交工作报告,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推进障碍及解决方案、下一步工作计划等内容,以便法院及时掌握管理人工作情况,督促管理人高效开展工作。
5.变价出售债务人财产目前通过何种方式进行?
答:变价出售债务人财产应当优先采用网络拍卖的方式,但债权人会议另有决议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处置,或不宜采用网络拍卖方式处置的除外。
6.司法拍卖和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是一样的吗?
答:不一样。具体表现在1.拍卖平台不同。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平台有单独的平台;2.拍卖主体不同。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由管理人(清算组)以自己名义依法处置债务人财产;3.拍卖流程不同。相较于司法拍卖,破产财产网络拍卖更为灵活。
7.通过网络平台竞买债务人财产,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是多少?
答:竞买人需要交纳保证金的数额,原则上在起拍价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范围内确定。
8.从网络拍卖的拍卖公告中可以获得哪些信息?
答:管理人实施网络拍卖应当先期公告。拍卖公告应当包括拍卖财产、起拍价、保证金、竞买人条件、拍卖财产已知瑕疵、相关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拍卖时间、网络平台、破产案件审理法院、管理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9.拍卖成交后悔拍,需要承担何种法律后果?
答:拍卖后买受人悔拍的,所交保证金不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10.拍得财产后,如何保障所有权成功转移?
答:管理人应当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财产交付、证照变更及权属转移手续,必要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协助。
11.宣告破产的债务人企业如何办理税务注销手续?
答:债务人企业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管理人持破产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和身份证明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税务机关依法出具清税文书,予以税务注销。
12.办理清算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答:管理人应提交破产、强制清算受理裁定书、终结破产或强制清算程序裁定书、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申请材料或办理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管理人身份证明,不再提交被清算企业清算报告、投资人决议、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报纸公告等材料。
13.清算企业注销材料替代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因历史原因导致未能接管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的,办理注销登记时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和提交加盖管理人(清算组)公章的营业执照遗失书面说明,代替企业原营业执照;因历史原因导致未能接管到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公章的,办理注销登记时由管理人(清算组)提交加盖管理人(清算组)公章的公章遗失说明后,可以管理人(清算组)公章替代企业公章。
14.管理人(清算组)可以向金融机构查询哪些信息?
答:管理人(清算组)有权向金融机构查询债务人企业账户信息,包括账户户名、账号、状态、余额、交易流水、交易对手名称、对账单、交易底单凭证、开户资料、预留印鉴以及账户是否存在司法冻结、质押、受限等电子和纸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