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发布最新修订的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东莞时间网 2020-07-23 08:38:07

网约车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交通工具之一。7月21日,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最新修订的《东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新《实施细则》”)。

市交通部门介绍,新《实施细则》保留了原《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并根据我市网约车行业发展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车型要求、企业准入条件等实际中遇到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出现的漏洞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补充。

市交通部门解读,新《实施细则》明确新注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需为“本市登记注册的7座及以下纯电动乘用车”,同时删除了原《实施细则》实施前已从事网约车的车辆和巡游车变更为网约车的过渡性规定。

针对网约车行业经营的新情况,新《实施细则》增加了有关车辆所有人的要求,以控制行业风险。市交通部门解读,新《实施细则》明确企业首次申请运输证的车辆不能少于100辆,再次申请时要为名下所有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完成驾驶员注册手续。同时,企业申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要同时办理驾驶员注册手续,避免出现大量闲置网约车。

新《实施细则》还实行巡游车与网约车驾驶员资格互认,并完善了驾驶员资质资格管理。市交通部门解读,为了给驾驶员提供就业便利,减少不必要的从业限制,新《实施细则》扩大资质互认的范围,对巡游车和网约车驾驶员资格实行互认,打破巡游车驾驶员与网约车驾驶员之间的人员流动障碍,同时删除原《实施细则》对户籍和居住证要求的条款,打破不必要的户籍限制。另外,新《实施细则》还细化了对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要求,明确要求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并增加平台对驾驶员注册要求,即网约车驾驶员不得在同一网络服务平台内重复注册,堵塞平台公司利用同一驾驶员为不同号牌网约车注册的漏洞。

记者 刘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