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万元消费券线上线下齐发放——记者获悉,桥头镇将开展“乐购东莞”2020年促消费专项行动,以“等你在桥头 欢聚齐乐购”为主题,安排300万元设立桥头镇“乐购东莞”专项资金,用于企业促消费和优惠券补贴,活跃市民消费,提高市民消费品质,支持桥头镇商贸企业平稳发展,营造健康、有序、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浓厚的消费氛围。
促销活动分三期举行
2020年“等你在桥头 欢聚齐乐购”活动以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分三期进行,分别在“五一”、端午、荷花节、中秋国庆和岁末年初等重要节庆日节点,每期时间2个月。每期活动经费各为100万元,其中线上电子消费券50万元,线下纸质优惠券50万元。
其中,第一期为:“五一”节、荷花节期间(5月1日—6月30日);第二期为:中秋、国庆节期间(9月26日—11月25日);第三期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12月26—2月25日)。
线上抢券和抽券
线上通过相关电子平台(如微信“乐购东莞”小程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投放电子消费券,以满减方式向消费者提供直接补贴,消费者可以在有关平台领取并到指定商家消费,在消费结算时兑现。
线上电子消费券的投放包括抢券和抽券,如在指定时间点上架,先抢先得,或是消费者先网上报名,随机抽取消费券获得者。
电子消费券面值为10元、20元两种面值,消费满50元抵扣10元,满100元抵扣20元,有效期为10天,过期无效,相关优惠金额重新返回优惠资金池供其他消费者申领。消费券能在全镇38家参与企业商户使用。
线下设点派券
同时,桥头在线下设点公开派发纸质消费优惠券,持券人到参与商户消费便可直接抵扣优惠。优惠券面额为20元人民币(优惠补贴金额由镇财政全额承担,可与商家原有优惠叠加使用),消费满100元即可使用一张,同一次消费最多可使用10张,优惠券有效期为二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可在指定企业消费,过期无效。纸质优惠券主要倾向于桥头镇有意向参与活动并在商务局备案的纳统企业、纳统限下样本企业共25家企业商户。
此外桥头还积极动员和鼓励企业商户积极配合市镇“乐购东莞”促销活动,自行设立各种促销优惠活动,推出商户优惠券,实现优惠叠加,如折上折活动或购物抽奖活动、消费小礼物等,与市、镇促销活动一同投放,形成合力。
全媒体记者 邓文燕 付碧强 通讯员 赖燕芳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