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东莞物业小区全部实行围合封闭式管理
东莞时间网 2020-02-09 15:49:40

守住物业小区一线阵地是防控疫情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物业小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东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场坚定,不讲条件,防控疫情,守护家园!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守小区“阵地”阻击疫情。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切实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架构,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全市小区业主、住户要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业主委员会要全力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为共同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共同努力,各尽所能。

二、物业小区全部实行围合封闭式管理。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所有物业小区出入口一律设立检查登记岗位卡,尽量减少出入口;小区业主、住户进出全部实行双向体温检测。非小区业主、住户的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小区,特殊情况需进入的一律要做好登记备案。所有外卖、快递等一律不得进入小区,在小区出入口处中转存取;要积极推广线上服务,鼓励采用费用代扣、线上缴费、扫码缴费等措施,减少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

三、彻底排查业主住户离莞返莞情况。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业主、住户信息及其离莞、返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对湖北等重点疫区籍贯业主、住户逐户询问其离莞、返莞情况。对近两周内前往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业主、住户一律进行排查,记录其离开疫区时间、返莞时间并及时上报。对目前仍在湖北等重点疫区的小区业主、住户,一律通知其暂不返莞,已经返莞的要严格执行居家或集中医学隔离14天的措施。

四、强化小区公共部位清洁消毒。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小区环境卫生全面排查,对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清理,减少病毒传播渠道。

A 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空气湿度大时,可采用换气净化器或其他通风装置协助进行通风。

B楼栋大堂、走廊、楼梯间等每日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1-2次。出入口不宜设置地毯,确需铺设地毯的,应每日使用清水冲洗,并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

C 认真做好出入口门把手、可视门禁系统面板、各楼层通道门拉手、楼梯扶手等常触部件的消毒工作,每日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或浓度为75%的医用酒精擦拭消毒2-4次。

D 电梯轿厢每日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不少于4次,并做好消毒记录。电梯轿厢通风系统应处于常开状态,并确保正常使用。电梯按键、轿厢扶手、轿厢壁等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500mg/L的消毒液或浓度为75%的医用酒精进行擦拭不少于4次,轿厢壁和电梯门的擦拭高度不少于1.6米。电梯厅、电梯轿厢内外的控制面板(按键)可贴膜保护,可每两小时在保护膜上喷洒酒精消毒,发现破损及时更换。

E 全市各物业小区必须设置专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废弃口罩等危险废物。

五、暂停人员聚集活动。要求所有小区业主、住户一律不串门、不聚餐,严格落实在公共场所戴口罩的要求。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生效期间,全市各物业小区不得举办群众聚集活动。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禁止举办一切群众聚集活动。

六、出现确诊病例楼栋一律严管。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物业小区内发现发热病人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和卫健部门报告,登记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及时送到定点收治医院就医;出现新确诊病例的,所在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严格管理,并且必须在楼宇显眼处张贴提示公告,所有住户均要采集咽拭子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出现家庭聚集性病例的,所在住宅楼单元一律实行14天物理隔离管理。隔离管理期间,物业服务企业要逐户建档,配合卫健部门监督住户落实居家隔离措施。要加强与被隔离住户的联系,及时义务代购生活物资,更好地为被隔离住户做好服务。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住户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理工作,防止二次污染。

七、细致做好信息宣传。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必须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实现全部业主、住户信息告知全覆盖。要及时将政府部门发布的政策要求、疫情动态信息、疫情防控指引等权威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小区宣传栏等途径进行广泛推送,引导业主科学实施疫情防控。

八、加强企业内部防护。全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做好员工防护。对从事清洁、接待等工作的,要根据需要配齐防护工具。要监督提醒负责执行体温测量的工作人员测量时要尽可能伸手,头部不要过于靠近被测量者。要做好本企业员工离莞、返莞情况登记,建立台账。对近两周内前往湖北等重点疫区城市的员工进行重点跟进,记录其离开疫区时间和返莞时间,督促其自觉实施居家隔离。劝导在疫区没有返莞的员工暂时不要回来。

九、切实加强联防联控。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属地政府和卫生防疫等部门的要求,配合做好联防联控工作。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疫情或破坏疫情防控措施的恶意行为,要及时向卫健和公安等部门如实汇报。

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管理服务人员拒不落实以上防控措施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予以从重处罚,造成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等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