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积极维护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秩序,组织价格和质量专项执法,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月25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东莞市虎门和康药店经营口罩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借口罩等防疫用品需求激增之机,购进“CM朝美”口罩(滤料:N95级),将进价为3.5元/个的“CM朝美”口罩(滤料:N95级)大幅提价到8-15元/个进行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6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凤岗镇深圳南北药行凤岗城邦分店经营口罩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未标示生产企业地址和质量标准的“三层无纺布口罩”且未明码标价进行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销售不符合标识要求的产品和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东莞市厚街美川药店经营口罩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以10元/个的价格购进“执行力”颗粒物防护口罩,未明码标价并以20元/个的价格对外销售。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未按规定明码标价和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日前,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经发布《医疗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书》,提醒广大经营者要严格依法经营,明码标价,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防疫用品的价格和质量监管力度,严惩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用品市场秩序稳定。
全媒体记者 曹丽娟 庄嘉颖/文
全媒体编辑 宁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