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防控肺炎医药用品出现断货及涨价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切身利益,东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部署开展肺炎防控期间各项价格监管工作。
目前,已累计出动34个检查组352人次,重点检查医药用品经营主体113家,送达《医疗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书》200余份,保价稳供情况较好,暂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强化价格执法。印发《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迅速部署整治各类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重点关注涉及防控肺炎相关医疗用品、药品的舆情和价格动态,对辖区内药店等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主体开展价格检查。
全面告诫提醒。印发送达《医疗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开展集中约谈。1月22日下午,市市场监管局召集广东广济医药器械有限公司、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华健医药器械有限公司、华润东莞医药有限公司、广州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广州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医疗药品用品经营龙头企业进行约谈,并送达《医疗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书》,要求龙头企业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附:东莞市关于医疗药品用品价格提醒告诫书
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
医疗药品用品价格关乎民生,近期防控肺炎医药用品出现断货及涨价现象,为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建立医疗药品用品产购销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利益,现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药品用品价格秩序,坚决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二、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坚决杜绝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涨价、恶意控销等以下各种价格违法行为:
(一)医疗药品用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
(二)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药品的行为;
(三)医疗药品用品零售企业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存在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等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的价格欺诈行为。
四、医疗药品用品等行业协会或其他销售机构要加强自律,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要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五、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医疗药品用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巡查工作,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社会反映强烈、屡查屡犯的医疗药品用品经营企业将列为重点巡查、检查对象,对其价格行为实施重点监管。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疗药品用品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者“12345”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