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东莞2019年积分制入学公开征求意见!这几点变化要注意……
i东莞 2019-01-16 20:29:36

为更好解决东莞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招生管理,今(16日)晚,市教育局发布《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和《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资料图

取消公布学位和计算积分流程 新增志愿填报流程

根据《办法》,入学程序为网上报名、审核评分、积分查询、志愿填报、现场确认、积分公示和学位安排。

符合入学优惠政策的随迁子女主要包括父母双方或一方符合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政策规定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属于广东省人才引进签发的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有效期3年及以上)并在东莞市工作及居住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效《东莞市特聘人才工作证》并在东莞市工作的随迁子女;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入学和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台湾人士子女和华人华侨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近3个学年度获得东莞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驻莞部队服役期间被授予荣誉称号或荣立一、二、三等功,退役后在东莞连续工作满1年,并在东莞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的随迁子女。

相较现行《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主要有两点变化。其一,入学程序上,取消公布学位和计算积分流程,新增志愿填报流程;其二,在符合入学优惠政策的随迁子女项目上,新增符合台湾人士子女入学和华人华侨子女入学政策的台湾人士子女和华人华侨子女项目。

积分项目减少 居住证按首次签发日期计算

根据《方案》,共设置三个积分项目。包括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本市纳税情况。

其中,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累计年限,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 30日为1个月计算);在东莞市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个月0.2分;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包括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从事生产经营,获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其他个人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投资在莞企业的投资者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几个项目。

与现行六个积分项目相比,此《方案》项目更少,积分入学门槛更低。取消在莞服务年限、在莞接受教育年限、及加分三个项目。此外,在莞居住年限调整为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即从积分方持本市《广东省居住证》的首次签发日期开始计算。换言之,若居住证已签发,即符合积分条件。(全媒体记者 张理萌)

编辑:何杰豪